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是什么
1、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而最低工資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并報有關機關備案。支付周期是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二、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二者的區別在于:全日制用工可以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全日制用工訂立書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訂立口頭協議;全日制用工按月計酬,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全日制用工必須繳納各類社保,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繳納工傷保險。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