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著力服務技工大省建設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結合省廳行政備案事項清理有關工作要求,我們研究起草了《關于調整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24號)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信地址:安徽省人社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地址:合肥市廬陽區益民街17號富華大廈4樓414室,郵編:230061),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字樣。
二、聯系電話:0551-62623630。
三、電子郵件:244380220@qq.com。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19日。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關于調整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為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著力服務技工大省建設和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結合廳行政備案事項清理有關工作要求,決定對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有關事項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向相應職業工種領域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升級轉化。支持具備條件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實施機構有序備案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各市應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宣傳、指導服務和質量監管,引導培養契合市場需要、結構更加優化的技能人才隊伍。
二、調整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事項
取消專項職業能力考核機構備案事項,做好相關工作過渡銜接。
(一)企業考核實施機構,支持轉為相關職業工種領域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可將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納入相應職業工種培訓認定的模塊內容之一,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代相應專項職業能力考核。
(二)職業學校(含高校)考核實施機構,可根據有關規定及自身實際,向相關部門申報開展技能評價活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再受理其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申報。
(三)社會第三方考核實施機構,可結合實際并根據相應職業工種技能等級認定備案要求完善條件,申報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按遴選備案有關程序,成熟一個備案一個。對應退出具體實施工作的縣區鑒定機構或不具備開展認定條件的,不再受理其考核申報。
三、妥善做好解釋與后續工作
(一)各市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事項調整有關工作,提前做好證書打印及證書信息上報查詢工作。對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事項調整前已受理考核申報的,根據考生意愿,可退費,也可按要求做好后續考核發證工作。各市要加強解釋引導,確保相關工作平穩有序。
(二)省廳不再組織開發新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和受理各市及有關單位報送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建議。此前已受理備案的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按要求完善相關材料后向社會公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規定出臺后,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