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
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
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
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